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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放生

 2023-02-15 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本《规定》若干条款解释如下:

一、第一条中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制定本规定的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尊重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他们在中国境内参加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参加宗教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这一立法宗旨贯穿于整个法规。

《宪法》是制定本《规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宪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也是制定本《规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该法第四条规定:"中国政府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第五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二、本《规定》中的"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包括在华常住人员和临时来华人员。

三、第二条中的"尊重外国人的宗教信仰",是指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论其信仰何种宗教,也不管中国有无此种宗教,中国政府都予以尊重。

四、第三条中的"在中国境内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处所。

五、第四条中的"认可的场所",是指我国境内外国人比较集中的地方或在举办大型国际活动(如国际会议、国际体育比赛、国际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等)期间,由有关单位或主办单位申请,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为只供外国人举行宗教活动而指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或临时地点。

六、第五条中的"中国宗教教职人员",是指由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或寺观教堂管理组织认定的各宗教的教职人员,包括汉地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传佛教的活佛、喇嘛、觉姆,南传佛教的长老;道教的道士、道姑;伊斯兰教的阿訇、毛拉、伊玛目;天主教的主教、神甫;基督教的主教、牧师、长老等。

七、第六条第一款中"本人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是指只供本人使用,而不作为散发性用的宗教经典、宗教印刷品和宗教音像制品。一般数量为每种1至3个基本单位(本、册、盒)。超出自用数量,海关不予放行。

但是,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包括向我方捐赠、与我方交换,以及在我国境内举办展览所需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应按对方与我方达成的有关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项目或协议办理。所有这些,应事先经我有关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宗教团体的同意,并经同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认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的证明予以放行。

八、第七条中"中国的有关规定",是指国家教委、国务院宗教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某些国家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个人在华招收留学生的规定。其主要精神是,对外选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留学人员属于我国宗教内部事务;全国性宗教团体可以接受境外宗教组织或学校提供的留学生名额和助学金,由我全国性宗教团体统筹选派;不允许任何外国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擅自招收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留学人员。

九、第八条中的"其他传教活动",是指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散发宗教宣传品,在我国非宗教院校、工厂、企事业等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讲经、讲道等。

十、第十一条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香港、澳门居民"参照本规定执行"是指,根据中英、中葡"联合声明"和香港、澳门基本法以及"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方针,我们在处理与台、港、澳宗教方面的关系实行"三互"原则,即"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因此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台湾居民在大陆,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进行宗教活动,应在坚持"三互"原则的前提下,参照本《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他们在中国境内(大陆),其宗教信仰和参加正常宗教活动,应受到尊重和保护,但在参加宗教活动时,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2020回眸|杭州灵隐寺建设生态寺院推动绿色发展⑫

2020年,杭州灵隐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以优化寺院内部环境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寺院建设。建设生态寺院,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佛教界的责任和使命担当。

2020年杭州灵隐寺在寺院内完善游客导示牌设置、人行台阶保养和道路墙体修建。配合景区做好大型活动人员车辆通行工作。绿色环保处理废旧物品。医务室人员及时为游客信众服务。云林志工义务游客作讲解。同时开展游客信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分析及评估游客需求,引导信教群众全力推动佛教领域生态文明创建。

寺院安全建设是寺院工作的关键领域。灵隐寺高度重视寺院安全管理工作,凝聚思想共识,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在大疫之年有效防止和杜绝了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

灵隐医务室筑起防疫的保护网

2020年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灵隐寺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了杭州灵隐寺医务防控工作办公室,迅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知识讲座,印发新冠病毒的科普材料,建立预警机制。

自1月24日至6月30日,做到寺内人员每人每天必测体温,并建立体温档案。在斋堂、进口处、检票处等人流密集区域张贴提醒标识,确保人员间的防护距离,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在通风不足的地方,使用排风扇协助通风。严抓寺院大环境和诊疗区域消毒,医务室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规范着装,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全员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

在抗疫取得阶段性胜利后,坚持保持全员防疫意识,在寺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继续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

消防安全工作 卓有成效

▲杭州灵隐寺喜获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杭州灵隐寺被评为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

▲寺院僧众和职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工作检查

▲义务消防队训练

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技能大比武

2020年11月9日,全国第28个消防宣传日。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办,杭州市佛教协会协办,杭州灵隐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承办的“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技能大比武”在灵隐寺举行。

经过消防救援支队裁判现场评判,杭州市佛教协会获得此次“消防技能大比武”第一名。

▲消防知识竞赛现场

▲现场观摩智慧消防宣传片

▲灵隐寺智慧消防演练

杭州灵隐寺西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成立

灵隐寺于2020年4月成立了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绿色环保要求,启动西区综合优化提升项目。经过指挥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项目论证期任务,各项工作步入了正轨。

▲现场进行项目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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